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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改造網-消防維保方案
來源:消防檢測 時間:2017-05-31 09:15:13
一、維修保養建筑名稱:xxx
二、消防維保報價:一年xxx人民幣
三、維修保養范圍和內容
各建筑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消火栓滅火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氣體(干粉)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及消防廣播系統等相關消防設備設施。
四、維修保養要求
(一)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
1、每月對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消音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樓層顯示功能、聯動控制器功能、報警記憶功能、火災廣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化功能進行檢查,保證處于正常良好狀態。
2、每月按安裝總量的10%采用專用檢測設備對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器按鈕、警鈴、聲光報警器進行模擬火災響應實驗和故障報警實驗。
3、每兩月進行報警及控制線路維修檢查;每半年對消防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煙感探測器進行吹煙模擬實驗(抽檢率不得低于50%)。
4、每月對聯動控制設備進行手動和自動試驗,保證控制器應有控制和顯示功能,打印、顯示部位編號應一致。
(二)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1、每月對噴淋泵房的工作環境、噴淋泵、電源控制柜、濕式報警閥、管網、閥門、噴頭、水泵接合器、儲水設備等進行檢查,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2、每月利用報警閥上的放水實驗閥進行放水,試驗系統供水情況;測試水力警鈴工作是否正常,壓力開關電信號是否正確。
3、每月利用末端放水裝置進行放水實驗,檢查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報警功能、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4、每月手動啟動噴淋泵,模擬自動控制條件下進行自動啟動噴淋泵,進行主、備泵切換功能實驗。
5、每季度實驗測試消防控制聯動功能,檢查信號反饋是否正常。
(三)消火栓滅火系統
1、每月對消防泵房的工作環境、消防泵、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噴淋頭、水泵接合器、儲水設備等進行檢查,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
2、每月檢查室內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等是否完好;每月對屋頂消火栓或不利點消火栓進行出水試驗和壓力檢測。
3、每月按安裝總量的10%對消火栓遠程啟動按鈕進行啟泵抽查試驗,檢查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是否正常;每月模擬自動控制條件下進行自動啟動消防泵和主、備泵切換試驗。
4、每季度對室外消火栓系統進行放水試驗,保持消防水源的清潔。對不能使用或損壞的閥門進行維修、更換。
(四)氣體(干粉)滅火系統
1、每月檢查儲氣瓶間及防護區工作環境、儲氣瓶、閥驅動裝置、管網、噴嘴、緊急啟動按鈕、放氣燈、聲光報警裝置等是否正常。
2、每半年對滅火劑儲存容器進行承重檢查,滅火劑凈重不得少于設計量的5%。
3、每年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
(五)防排煙系統
1、每月檢查送風、排煙風機機房的工作環境,送風、排煙風機的電源控制箱、送風口、排風口,防火閥、排煙閥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20%和30%,分別試驗手動方式和自動方式啟動排煙閥,檢查動作及反饋信號是否正常。
3、每季度與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進行聯動試驗,檢查送風機、排煙機、防火閥等動作及反饋信號是否正常(包括遠程啟停送、排風一次,)。
4、每半年按安裝總量的30%試驗自動方式打開排煙口,啟動送風機、排煙機;每半年按安裝總量的20%試驗手動方式關閉防火閥;每半年試驗自動方式關閉空調系統、電動防火閥。
(六)防火分隔系統
1、每月試驗手動按鈕啟動防火卷簾門能否正常升降。
2、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30%進行抽檢防火門的啟閉功能,檢查閉門器及順序器是否完好。
3、每季度通過消防控制室進行聯動試驗,檢查防火卷簾門聯動功能和反饋信號是否正常。
(七)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1、每月檢查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維護保養及更換)。
2、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30%試驗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和達到要求。
(八)消防通訊及廣播系統
1、每季度檢查電話插孔、對講電話、播音設備、揚聲器等是否正常。
2、每季度實驗電話插孔和對講電話的通話質量;按安裝總量的30%實驗廣播,檢查廣播是否正常。
3、每季度進行從背景音樂狀態下強切至事故廣播狀態的功能試驗和進行線路維修檢查。
(九)滅火器
1、檢查滅火器的種類、數量、設置位置、標志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每季度對按照總數的30%檢查滅火器壓力、重量、有效期等是否合格,必要時進行噴射試驗。
(十)其它消防設備設施
1、每月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2、每季度檢查并試驗消防電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檢查并試驗消防電源的末端切換功能是否正常;檢查并試驗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是否正常。
3、每半年檢查并試驗自備發電設施能否正常切換和發電。
五、其它要求
(一)甲方提供給維修保養公司的各種資料,維修保養公司應妥善保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復印和轉借,合同期滿后完好交回。
(二)維修保養公司每次維修保養后應提交書面維修保養報告給甲方存檔;維修保養合同期滿后,維修保養公司應向甲方提交詳細的維修保養報告、維修保養月、季、年報表,檢測、試驗記錄和統計資料等。每次維修保養需甲方管理部門簽字確認。
(三)各次檢測、檢查、試驗必須甲方和維修保養公司雙方代表簽字方能認可。
(四)合同簽訂的維修保養公司應首先對維修保養的建筑消防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由業主方負責將系統全部正常移交予維保單位,日后由維保單位全權負責維護、保養及損壞設施的更換。
(五)在維保期內,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維保范圍內設備統一由我公司負責購買更換
(六)如果是我公司接手維保,會對整個項目的各個系統進行檢查,如果系統存在問題所產生的維修設備費用由高于人民幣300由甲方承擔,低于人民幣300元由我方負責更換
(七)故障處理程序
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消防設施檢查的人員有責任進行故障報告,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登記表》;其他人員有義務向消防設施的主管部門或主管人員進行報告。
(八)巡查
月檢規定
一般要求
1、建筑消防設施的測試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
注:1、情況正常在“實測記錄”欄中標注“正常”
2、日常巡查項目及內容由產權管理單位執行,并記錄存檔。
3、每月測試項目及內容,由被委托消防公司執行,由甲、乙雙方指定負責人簽字存檔。
4、對每月進行測試比例,每月不應少于該項目總量的10%,每年至少對所有探測器、聲光、手報等裝置進行一次測試。
5、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理的要填報《消防設施故障登記表》,處理完畢后,要填報
年檢記錄